关于开展院级特色专业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及时总结院级特色专业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与效益,我院决定对2008年批准立项的院级特色专业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通过验收,总结交流我院特色专业建设经验,宣传推广特色专业建设成果,更好地发挥特色专业建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联系,形成有效的专业建设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二、验收范围和要求 本次评估验收的范围是我院2008年批准立项的6个院级特色专业(已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特色专业除外)。依据《江苏教育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见附件1),对照各专业申报表所列建设目标,重点检查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成效、教师队伍建设、建设经费投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设施建设、专业建设运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三、验收程序 (一)验收过程 在各院(系、部)自评的基础上,验收工作分材料提交、网上评议、终审评议三个阶段。 1.材料提交:各院(系、部)对照《江苏教育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总结特色专业的建设成效,提交验收申报材料,同时开放专业建设展示网站。 2.网上评议:我院组织专家对各特色专业建设展示网站进行网上评议,并听取各特色专业负责人答辩汇报。 3.终审评议:根据网上评议、现场考察与答辩汇报情况,审核确定验收结果,公示后予以公布。 (二)申报材料 1.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各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2.《江苏教育学院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总结表》(见附件2)。 上述材料需提供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 3.专业建设展示网站。专业需开放建设展示网站,网站内容除包括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多方面的专业建设情况,可采用文字、图片等表现形式。网站内容请同时制成CD-R格式光盘一式两份上报。 附件: 1. 江苏教育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2. 江苏教育学院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总结表 (附件可登陆教务处网站http://jwc.jsie.edu.cn/下载) 二○一○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