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识教育课程 “公共选修课”建设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院(系、部、中心): 通识教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根据《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苏教院教〔2011〕2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资格 1.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申报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对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助教,经其所在院(系、部、中心)审核批准也可申报。 2. 凡不承担或未完成院(系、部)交付的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 3. 每位教师每学期申报1门公共选修课。 二、课程申报程序 1.教师向所在院(系、部、中心)提出开课申请,填写《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 2.各院(系、部、中心)应严格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由所在院(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 三、课程申报材料 每门申报课程需提交纸质版《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部分教案和课件、教学大纲以及参考书目等授课相关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 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于2012年3月2日前送交教学楼20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8143@163.com。联系人:温晓波,电话:025-83758143。 四、课程建设与管理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并建设通识教育课程,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评估,对于立项课程给予课程建设经费贰仟元,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 2.课程一经立项,须依次在三校区开课,边教学边建设,建设过程中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终期评估验收,验收优秀的课程学校给予奖励。 2012年2月始,每学期的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立项申报均参照本通知进行。未尽事宜,请和教务处联络。 附件: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 (相关附件可登录http://jw.jsie.edu.cn下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