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3浏览次数:68

关于开展通识教育课程

“公共选修课”建设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院(系、部、中心):

通识教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根据《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苏教院教〔20112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资格

1.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申报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对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助教,经其所在院(系、部、中心)审核批准也可申报。

2. 凡不承担或未完成院(系、部)交付的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

3. 每位教师每学期申报1门公共选修课。

二、课程申报程序

1.教师向所在院(系、部、中心)提出开课申请,填写《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

2.各院(系、部、中心)应严格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由所在院(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2229前汇总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三、课程申报材料

每门申报课程需提交纸质版《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部分教案和课件、教学大纲以及参考书目等授课相关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

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于201232日前送交教学楼20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8143@163.com。联系人:温晓波,电话:025-83758143

四、课程建设与管理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并建设通识教育课程,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评估,对于立项课程给予课程建设经费贰仟元,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

2.课程一经立项,须依次在三校区开课,边教学边建设,建设过程中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终期评估验收,验收优秀的课程学校给予奖励。

 

20122月始,每学期的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立项申报均参照本通知进行。未尽事宜,请和教务处联络。

 

 

附件: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申报表   

(相关附件可登录http://jw.jsie.edu.cn下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