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佳欣发布时间:2013-05-13浏览次数:394


各院(系、部、中心),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推进我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4号)精神,我校将积极组织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遴选申报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

出版时间为200711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571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

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471实现出版。

二、申报材料

申报教材须由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提供教材样书和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

2.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

三、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3517

院(系、部、中心)认真组织填写申报表,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 2013年5月21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立项建设教材进行评审,确定申报立项教材,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3. 2013年5月23

申报材料定稿、印刷、报送教育厅。

申报工作联系人:陈蓓、宋雅,联系电话:025-83758143,邮箱:jyk8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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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