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29浏览次数:199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6号)要求,现将2013/2014学年数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均需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包括普通高校、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二、报送方式与内容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分网上报送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送
  报送方式:请学校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为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登陆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省教育厅从网上审核学校上报数据。
  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本年度统计工作的高校代码、报表表样、指标解释、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书面报送
  报送方式:请在网上报送的同时,以学校公函形式向省教育厅书面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内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报送教育部(教高厅函〔200645号)附件中的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二。所有报表要求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不需报送统计数据光盘。
  三、报送时间与要求
  本次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学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930。请各校将本单位具体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于9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各校认真阅读上报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及时更新管理软件,以免造成上报数据有误。学校报送数据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正式报送教育部。
  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联系人: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韩静,电话:025-83686006,电子信箱:jinghan@nju.edu.cn。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魏永军,电话:025-83335158
  附件:1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6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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