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为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江苏二师教〔2018〕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型 面向师范类专业,开展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卓越计划;面向非师范类专业,开展人文、理工、经管、艺术等人才培养卓越计划。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需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突出高校与行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与特点,在人才培养方案、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等多方面进行系统化、结构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 2.申报项目需具备稳定的、有效的行业学习环境和校内外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强调行业深度参与,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建立高校、行业协同培养人才新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在卓越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并实际承担专业建设的工作,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组织驾驭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有相应的项目团队作为支撑。 4.申报项目团队成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人数。 5.已列入国家级、省级 “卓越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详见附件)。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卓越计划”项目,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立项实施。 四、材料报送 1.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jwgl.jssnu.edu.cn/)→“资讯中心” →“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将《申报书》上传至“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栏目,系统显示“添加成功”即可。 2.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学楼205室)。 五、项目管理 1.“卓越计划”每2年组织申报一次,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 2.列入“卓越计划”的项目,学校将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3.项目管理按照“评审立项、年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推广示范”的办法进行。 联系人:宋雅、赵倩,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83758143。
附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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