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舒敏萍发布时间:2021-03-07浏览次数:299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在籍学生(包括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请学生认真核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籍状态),确保数据信息无误,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数据信息报送

所有学生登录综合信息平台,在“个人信息管理”——“我的家庭成员”中完成信息的补录工作(涉及家长证件号码,请学生与家长确认是否需要补录),并核对系统中的其他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籍状态),如学生和家长放弃补录,请在页面的“我放弃提交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前打勾进行确认,截止时间后本年度不能再修改。请所有同学自行填写,不要将个人账号随意告之他人代为填写,确保信息安全。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所有学生务必在312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数据核对和补录工作,届时学校将进行汇总上报,过期无法上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