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舒敏萍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766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其个性化发展,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精神,兹决定启动2021年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322日至328在综合信息平台提交转专业申请,每人限申请一个专业。截止时间后学生不得补申请及更改填报专业。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教学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并于328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上传综合信息平台,纸质名单加盖本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307室。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申请条件于329日至42在网上完成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三、资格复审并公示

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3天。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申报情况,组织相关学院做好转专业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考试组织

拟转入专业必修专业课程考试和专业面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414日下午,面试时间:421日下午。专业面试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实施,面试小组由3-5人组成,由各学院指派专业教师担任。

五、阅卷评分

教务处于4月下旬组织对拟转入专业必修专业课程集中阅卷、复核和登分;分专业汇总、审核转入专业考核所有成绩并排名。拟转入专业课程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须及格才能参与排名。

六、录取及公示

教务处于5月初公布考核成绩,初步确定转专业人选,并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提出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材料实名提交教务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进行审核并作出相应决定,并由教务处将审核意见和决定告知相关当事人;转专业申请人如在公示期内决定放弃转专业资格,须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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