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通识教育课程“石城讲坛”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院(系、部、中心),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了培养学生的人道情怀、科学精神、公民意识、世界视野、审美情趣和生存智慧,根据《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苏教院教〔2011〕28号)精神,将对通识教育课程“石城讲坛”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模式进行适当的调整。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通识教育课程“石城讲坛”由学校统筹和院(系、部)自主相结合,实施二级组织和管理模式。 学校统筹的石城讲坛由教务处负责举办,其他相关部门协作配合; 院(系、部)自主的石城讲坛分别由各院(系、部)负责举办,教务处给予支持配合。 二、主题内容 通识教育课程“石城讲坛”内容以通识教育和文化养成为主,包括六大主题:哲学伦理与人道情怀、中外文化与世界视野、科技发展与科学精神、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政治法律与公民意识、社会人生与生存智慧。 三、有关要求及规定 1.“石城讲坛”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同等级别),主讲人可以为我校教师,也可以邀请校外专家、知名学者。 2.各院(系)各年级学生每学期选修学校层面“石城讲坛”不少于1次,选修院(系、部)级层面“石城讲坛”不少于1次(学生可以跨专业选修);毕业班学生自主选择。 3.学校层面“石城讲坛”听课及盖章认定由教务处组织;院级层面“石城讲坛”由院(系、部)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由专人审核确认学生听课证后,集中至教务处盖章认定。开课前各院(系、部)应将本学期“石城讲坛”课表汇总至教务处备案。 4.为确保通识教育课程“石城讲坛”在二级组织管理模式下得以良好运转,相关组织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海报宣传、学生组织管理等环节的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5.通识教育课程“石城讲坛”讲课费、值班费等从其专项经费中支出,由教务处统筹管理。 6.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层面“石城讲坛”推荐工作已开始,请各院(系、部)积极推荐校内外专家,每位推荐专家均需填写《江苏教育学院通识教育“石城讲坛”课程开课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稿请于3 (附件可登陆教务处网站http://jw.jsie.edu.cn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