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其个性化发展,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兹决定启动2015年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已取得学籍并注册入学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 3.第一学期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包括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等专业学生。 2.师范类专转本专业学生。 3.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文理专业可以互转(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除外),非师范类专业与师范类专业可以互转;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自主招录专业与联合培养招录专业不可互转。 二、组织实施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教学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并于4月24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加盖本院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核本院部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根据教务处的统一部署组织对申请转入本院部所属专业学生的考核,配合教务处做好转入和转出本院部学生的学籍异动、学分记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日程安排 (一)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1)。每人限申请1个专业。 (二) 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在此基础上统一填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本院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 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3天。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院部做好转专业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转专业考核包括原专业必修课程考核和拟转专业课程考核2个部分。原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由教务处根据教务管理系统数据统一给出。相关院部须根据前期已经公布的拟转专业考试方式做好命题工作。拟转专业必修专业课程考试命题格式参本通知附件3,必须出3份(A卷、B卷和C卷及答案)信度和效度接近的试卷,试卷间内容重复度不得超过20%,考试前由学校纪监审工作人员从中随机抽取1套作为考核试卷。有面试要求的专业,专业面试试卷必须出5套(A套、B套、C套、D套和E套)结构和难度相当的试卷,每套5题,每题20分,每套试卷重复度不超过20%,面试时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其中1套作为面试试题。 (四) 拟转专业必修专业课程考试和专业面试。拟转专业必修专业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五)6月1日至6月4日 拟转专业必修专业课程集中阅卷、复核和登分;分专业汇总、审核转专业考核所有成绩并排序。 (六) 公布考核成绩,初步确定转专业人选,并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 公布拟转专业最终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转专业通知书。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提出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材料实名提交教务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进行审核并作出相应决定,并由教务处将审核意见和决定告知相关当事人;转专业申请人如在公示期内决定放弃转专业资格,须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其它事项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在原专业所有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核。凡第一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学生收到转专业通知书后,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费用。 (四)转专业学生的一年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二级学院进行。 (五)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舒敏萍;联系电话:83758140。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附件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试试卷格式 教务处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