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文件 苏教院教〔2009〕11号 关于申报2009年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系(室)、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配合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不断增强我院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决定开展2009年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所学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二、立项范围 1.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2.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3.专业研究、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4.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训练项目不限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三、申报条件 1.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院在读的全日制学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项项目。 2.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必须成绩优良(已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本院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情况将记入个人业绩档案。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在计算工作量、晋职晋级、评选评优等方面给予认定和参考。 四、立项数量 各系(室)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每个系(室)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鼓励跨系(室)、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学院将从院级立项项目中遴选出优秀者申报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 五、经费资助 学校将对正式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金额视研究课题而定。鼓励各系(室)在经费、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上给予立项项目支持。 六、申报材料 1.江苏教育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yk8143@163.com。 2.申报时间:请各系(室)于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教育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相关附件可登录http://jwc.jsie.edu.cn下载)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申报 大学生 训练计划 项目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