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为了调动学生自主创新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我院将继续开展2010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程序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院在读的全日制学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2.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必须成绩优良(已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3.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2010.6——2011.5)。 4.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本院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情况将记入个人业绩档案。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在计算工作量、晋职晋级、评选评优等方面给予认定和参考。 二、立项范围 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应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研究、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阶段:2010.4.7-2010.4.21为项目申报阶段,请各项目组提交《江苏教育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yk8143@163.com。(联系人:陈蓓,联系电话:025-83758143) 2.学院评审阶段:2010.4.22-2010.4.30,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3.立项项目公布:预计在5月份,参加项目的人员及项目研究内容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变动。 四、有关说明 1.各系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每个系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鼓励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学院将从院级立项项目中遴选出优秀者申报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 2.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经费额度为1000-2000元。立项项目须接受中期检查,若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项目资助。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