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关于修订2011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新型本、专科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就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我校2011年招生的本、专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实施步骤 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自2010年9月起至2011年6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0年9月—2011年3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为: 1.起草《江苏教育学院关于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院领导和教务处相关人员系统研究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系统研究未来若干年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系统研究我院人才培养的定位和特色,系统总结我院实施2008人才培养方案的经验,广泛搜集、研究相关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理论基础和工作流程,起草《江苏教育学院关于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就《江苏教育学院关于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广泛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教务处就教师教育课程方案举办专题研讨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教务处对《江苏教育学院关于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定稿,形成《江苏教育学院关于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南。此项工作业已完成。 2.学校召开江苏教育学院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动员大会。 3.学校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工作会,对人才培养的理念、指导思想及《江苏教育学院关于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二)实施阶段(2011年4月—5月) 1.学习、调研和研讨 (1)各院系要将2011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同教学质量观大讨论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学质量大讨论的学习材料,认真学习《江苏教育学院关于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根据这一指导意见的精神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调研同类院校相同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学时分配等情况,调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作为修订本院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参考。 (3)各院系以专业为单位,围绕本专业如何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修订培养方案,展开研讨活动。研讨内容主要包括: ①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规格和基本要求。 ②本专业所培养人才应具备何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③通过哪些课程使学生具备这些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④如何结合专业实际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实际修订 各院系以专业为单位分别成立若干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并指定各专业修订工作小组负责人,由各专业负责人牵头具体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请各院系将各专业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成情况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备案(附件1:《 院(系)各专业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 各院系领导要分工负责,每个专业修订工作小组都要有1名院系领导负责联系,组织、指导各专业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精心制订各专业培养方案。 在各专业修订工作小组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初稿后,各院系要分专业邀请院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举办论证答辩会,由各专业负责人对所修订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说明,并由专家组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各专业修订工作小组要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交由院系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审核的方案由各院系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该科工作邮箱:jyk8143@163.com。 (三)验收、完善阶段(2011年6月上旬至6月中旬) 1.学校组织教学委员会成员和校外专家根据《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对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和验收。专业负责人从该专业的社会需求、培养目标定位、基本要求、各课程平台及课程模块的设置等方面对新修订的方案进行全面陈述,并回答专家组的质疑和提问。 2.专家组对新修订的方案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并将本组审核验收情况形成报告,提交给教务处。 3.各院系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组织汇编和印刷。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校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仁雷 副组长:蔡 飞 徐 群 组 员:卜玉平 马小歌 李 斌 刘贵友 张广才 张 莉 张 彪 高英杰 高荣国 徐国华 徐新萍 梁 励 领导小组在教务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修订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名单如下: 主任:蔡飞 副主任:徐 群 秘书:陈 蓓 各院系也要成立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 院(系)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于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2011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参与,集思广益,高质量完成该项任务。 2.各院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切实做好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各个阶段的工作,要精心制订各阶段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备案(见附件3:《 院(系)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计划》)。 3.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加深广大教师对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深广大教师对《指导意见》精神的理解和认识。 4.院教学督导组要在教务处的配合下,全程监督和指导各院系2011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5.各院系要严格遵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院(系)各专业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 2.《 院(系)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3.《 院(系)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