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7浏览次数:795

关于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的通知

材料上报时间: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全天
需准备的认定材料:
    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
     
通过身体健康检查、普通话合格且有证书者的材料按学号顺序整理(所有要上交的材料均需在右上角写上学号),材料含:合格的体检结论表(1份,至教务科领取)、身份证复印件(1份)、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合格的体检结论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分别按学号排序后在规定时间上交,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所在院(系)留存两年。
    2
、学生体检表(16K)及其化验单(1套,至教务科领取)放入毕业档案袋。

3、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应正兴联系,电话:83758140。

注:各院系将此单打印交师范类毕业班班主任、班长。

 

 

教 务 处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