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院(系、部、中心):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请各单位于 根据相关制度,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教务处正副处长、院(系、部、中心)正副院长(主任)、正副书记和助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有关职能部门(人事处、科研处、学工处、团委和图书馆)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 二○ |
| 各院(系、部、中心):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请各单位于 根据相关制度,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教务处正副处长、院(系、部、中心)正副院长(主任)、正副书记和助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有关职能部门(人事处、科研处、学工处、团委和图书馆)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