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9浏览次数:73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312

各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3年度全省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程序

  (一)规划制订

  高校须制订本校2013-2015年专业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办学定位,主体特色,现有专业结构分析,规划期内拟新设和调整的专业领域,对新设专业建设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等。专业发展规划须由学校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并以学校正式文件报送我厅。

  (二)校内公示和审议

  高校须在731日前在学校主页的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网络申报

  高校于731日前将申报专业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并按平台申报流程添加专业信息。

  (四)平台公示

  高校专业设置申请材料在平台公示一个月(81-831)。

  (五)材料报送

  平台公示期满后,高校请于911-13日将以下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材料发送至jszhuanye@126.com

  1.《学校2013-2015年专业发展规划》书面文件一式4份,WORD版电子材料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其他专业填写)书面材料一式4份,WORD版电子材料1份;

  3.各专业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材料一式4份,WORD版电子材料1份;

  4.《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1)书面材料一式2份,WORD版电子材料1份。

  二、以专业(专业方向)形式招生申请程序

  根据《实施细则》,自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含各种类型的提前招生、对口单招,以及专转本招生等,包括在省内招生和省外招生)开始,严格控制以专业(专业方向)的方式进行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一律不得招生。

  确需按专业(专业方向)方式进行招生的,须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书面材料一式4份,WORD版电子材料1份,并于1029-31日将以下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材料发送至jszhuanye@126.com

  三、其他事项

  (一)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严格遵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文件、表格可从江苏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目下载。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55883335159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2. 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

                                                      江苏省教育厅

                                                     201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