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6浏览次数:662

各院(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实习工作,切实提高实习质量,严把实习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表彰在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毕业实习的2010级普本、2011级普专、2012级师范类专转本学生和我校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参加指导实习教师人数的20%评出,优秀实习生按各学院参加实习学生总数的10%评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遵守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2.对实习认真负责,指导意识强,有完整的实习实训方案。实习效果好,所带的实习学生受到实习基地的好评。

    3.能够出色完成实习任务,精心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受到实习生的一致好评。

    4.在本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做出了成绩。

    (二)优秀实习生

    1.能自觉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修养。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各项实习成绩优秀。

    3.谦虚谨慎,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提名,广泛征求实习生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填写《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另附电子文本),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公布。

    (二)优秀实习生:以实习班级评议为基础,广泛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填写《优秀实习生推荐表》、《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另附电子文本),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公布。

    五、奖励

    凡被评选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时间

    本学年第一学期评选时间为 2013121620111225;第二学期评选时间为20125122012523

    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相关表格汇总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教学楼128,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jk8215@163.com。联系人:宋雅,电话:025-83758215

 

    附件: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2.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3.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