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648

                            关于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仍实行全校统一报名方式。为促进本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是本项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关键的一个阶段,所有采集的数据是否准确真实都会影响后期认定工作的开展,请务必按EXCEL相关字段要求填写。

1)请负责人将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数据采集表电子稿命名为“院名+普本/转本+专业”,并于1217号之前发至461408920@qq.com

2)数据采集表上的普通话等级填写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复印件A4大小,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复印件左上角用铅笔写好学号。若原件遗失,请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具证明后,送至草场门教学楼115室审核盖章后替代普通话原件,转本学生可以用中师阶段的教师资格证代替。

3)数据采集表纸质稿(需以学院转本/普本为单位,辅导员、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盖院章,学生确认签字)和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于12222324号下午交到草场门校区教学楼115室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检安排

所有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必须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逾期不至者,视为自动放弃,其教师资格申请按不合格处理。如有冒名顶替者,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1)体检时间:2015112日至16日、1196天,上午700开始,1000结束;地点:南京市第一医院(长乐路中华中学对面)体检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表填表要求:体检表分普通类幼儿园类,请负责老师督促学生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体检号即档案号,待数据采集结束后会发至辅导员);照片一律要求2寸蓝底证件照,照片右下角盖学院公章,否则去医院体检时要求缴费;负责人收齐信息填写完整的体检表,检查是否盖章后,于当天体检前交给医院贴条形码后发还于学生本人,方可分散体检。

3)请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在体检当天前往医院维持秩序。

三、 相关费用收取

江苏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南京市第一医院负责我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照片制作和体检工作,相关费用暂由教务处代为收取。具体为:

1)教师资格证照片制作费:8/人;体检费:普通类:140/人、幼儿园:175/人;

2)请相关负责人将照片和体检的费用分开存,以班级人数为单位存入浦发银行(户名:温晓波,账号:6217 9204 0009 4137),将存款回单及缴费名单于12222324号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注意事项

1)数据采集表姓名必须与学籍上的姓名一致,改名字的学生要用学信网上改后的新名字;

2)请学生核对数据采集表所有的信息,包括学号、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等,并在表头签字;

3)申报的“任教学科”只能是和本专业一致;

汉语言文学-语文          音乐学-音乐

历史教育-历史            美术学-美术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        教育技术-信息技术

应用心理-心理学          地理-地理

英语教育-英语            学前-幼儿园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      化学-化学

物理学-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技术

生物科学-生物            小学教育-语文、数学、英语

4)小学教育专业填写任教学科不能与中师阶段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一致,否则不能成功申请教师资格证;

5)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普通话等级需通过二甲以上;

6思想鉴定表需院部书记审核并加盖党委章非院章,毕业前同体检表、教师资格证认定表放进学生档案;

7)体检结束后,部分需要复检的学生(另行通知),需带上身份证和现金自行前往医院复检;

8)本年度已在学校进行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同学请勿在其它地方或网上报名,否则会影响其在学校的申报。

 

 

附件一: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三: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数据采集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