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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第五届 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促进我校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深入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新师资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2017届师范专业全体学生(已参加过本赛且获得奖项的学生不得再次参加比赛)。 二、大赛组别 大赛分为学前教育组、小学教育组、中学文科组、中学理科组和艺体组。 三、比赛内容 1.中学教育组学科(一)(物理、化学、生物)和艺体教育组各学科(音乐、体育、美术)比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与应用、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 (1)基础知识与应用部分的考察通过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笔试的方式进行。比赛内容包括国家(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 (2)通用技能比赛内容包括书写(粉笔字、钢笔字)、口语表达和模拟授课。 (3)专业技能比赛内容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由组委会研究确定。 2.中学教育组学科(二)(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学科)比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与应用、通用技能。基础知识与应用和通用技能具体比赛内容同上。 3.小学教育组各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比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与应用、通用技能。基础知识与应用比赛内容包括国家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以及学科专业知识(另行组织,笔试方式进行);通用技能具体比赛内容包括书写(粉笔字、钢笔字)、口语表达以及模拟授课与课件制作。 4.学前教育比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与应用、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 (1)基础知识与应用比赛内容包括国家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以及《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另行组织,笔试方式进行)。 (2)通用技能比赛内容为模拟授课。 (3)专业技能比赛内容为环境布置设计、即兴幼儿歌曲弹唱、即兴幼儿舞蹈表演和即兴幼儿故事表演等。 具体内容范围和要求参照关于下发《第四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关于下发第四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附件2)、《关于下发〈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修订)〉的通知》(附件3)。 四、大赛组织安排 校级比赛由各学院按照省级比赛的要求分专业自行组织,学校设立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宣传动员 2016年3月28日——4月5日 各学院成立大赛组织机构,进行赛前训练动员、核实参赛学生数据、拟定学科专业知识考核试卷,并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组织方案》(附件4)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校级选拔 (1)2016年4月6日——4月19日 学校统一组织教师教育课程知识考试,各学院组织参赛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知识的考试。 (2)2016年4月20日——5月20日 各学院组织参赛学生参加“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的考核,并将大赛获奖选手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稿)、组织选拔比赛的照片和视频材料(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3.培训指导 (1)2016年5月21日——5月31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名额(参赛选手分专业按比例以学校推荐和省组委会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上报学生参加省级大赛,同时制定详细的集训方案和集训课表,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2016年6月1日——10月31日 学校组织开展教师教育类课程和通用技能的集训;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并结合专业特点进行通用技能强化训练。集训过程中的照片和视频材料(电子稿)必须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学校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实地考察、访谈等方式对大赛集训情况进行检测,向各学院反馈检测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大赛要求及奖励办法 2.普本学生应参加中学教育组的比赛(除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转本学生应参加小学教育组的比赛(除学前教育专业)。 3.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各学院分别按参赛学生数的2%、5%和10%的比例赛出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学校将向获奖个人及二级学院颁发证书。 4.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人:辛宪军;电话:025-83758215;邮箱:sjk8215@163.com。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下发《第四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下发第四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 3.关于下发《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修订)》的通知 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组织方案样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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