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建设良好教风和学风,学校决定于2016年4月15日—2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质量 1.教学情况 通过督导随机听课、网上评教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情况。 2.学习情况 通过师生座谈会、教师评学等方式,了解院(部)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指导情况,以及学生学习情况等。 (二)常规教学管理 1.教学任务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教学工作计划的落实、教师教学进度的执行、教学任务的变更、课表的实施和期中考试情况等。 2.师生遵守教学纪律情况 主要包括任课教师是否准时上、下课,课后答疑辅导等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和遵守课堂纪律情况等。 (三)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检查各院(部)对《关于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院(部)在现场准备两台电脑,修订好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分类拷贝在电脑中备查。 (四)“三大评估”进展情况 针对各院(部)“三大评估”进展情况展开检查,各院(部)需提供迎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表等支撑材料。 (五)其他专项工作 针对实习实训、毕业论文、周三下午业务知识学习和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组织安排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1.院(部)自查自评和学校检查评估相结合。 2.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3.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4.召开座谈会。 三、检查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6年4月15日—22日):院(部)自查。 各院(部)根据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通过组织教师填写自查表、整理准备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完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阶段的各类表格和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工作邮箱(jyk8143@163.com)。 (二)第二阶段(2016年4月22日—29日):学校检查。 1.听取各院(部)自查情况汇报。 2.全面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 3.重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修订情况、“三大评估”及各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4.召开座谈会,座谈主题为大学外语分层教学情况调研,通知另发。 四、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教学工作实际,围绕检查重点有效开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部)在组织各项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3.学校将对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整体打分,并纳入年度院(部)工作考核。
2016年4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