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迎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1浏览次数:653

 

关于做好我校学士学位

授权评审迎评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根据江苏省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地推进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各项迎评工作,现将近期迎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部门要放眼全局、统筹兼顾,把迎评工作列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制订本部门迎评计划和工作方案,对照评审指标要求,结合部门职责,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2.部门主要责任人作为迎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评审指标内涵,熟悉评审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迎评责任分工,把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3.有具体指标评审任务的部门和6个迎评专业所在学院,要及时开展所负责条目或专业的自评。认真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协同整改存在的问题,完成所负责条目或专业的材料建档、自评整改、审核和验收等任务,按时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

二、具体任务

1.文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化工学院、音乐学院分别负责所属专业的自评和材料建档任务,各相关院部、部门要主动协助专业方向所属学院做好相关的材料建档与自评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1)。

2.承担有具体条目自评任务的责任部门,要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评审任务分工(具体分工见附件2),完成所负责评审指标的自评赋分、支撑材料目录制订、条目综述撰写等任务。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才能完成评建任务的条目,其责任部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支撑材料整理、验收、提交的任务,并协同相关部门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进一步的建设。

3.各院部、部门都应根据学校《授权单位评审指标支撑材料建档指南》、《授权专业评审指标支撑材料建档指南》(另文下发),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较为详细的支撑材料目录,认真完成相应条目或观测点的评建任务,支持其他部门的材料建档和自评工作。

三、工作进程

学位评审迎评工作头绪多,任务重,需要各部门按照学院统一部署,步调一致,有序稳妥地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学院学位评审主要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1.各院部、部门要确定1名迎评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材料提交、信息发布、工作任务反馈,以及与教务处的日常联系等,具体名单要2016422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2.各院部、部门制订的迎评工作方案和支撑材料目录,要在2016515前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3. 各院部、部门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有关的自评自查和整改情况,所提供的支撑材料、数据等均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任务分解表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任务分解简表

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评审迎评主要工作进程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