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薇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667

                                      

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省级优秀

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1.2016届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且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的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2.所有担任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3.鼓励推荐团队合作完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品。

(二)评选比例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按各专业该届学生总数3%的比例推荐。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推荐1-2个团队项目。

3.优秀指导教师:各学院按指导教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2)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

2)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能有效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且有群策群力、协同攻关的设计研究成果;

3)每个团队不少于2位学生,其组成可为同一专业的学生,也可为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

4)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3.优秀指导教师

1)积极承担指导任务,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2)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

3)本届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至少有一篇成绩被评定为优秀。

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1.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参加省级评优的必须是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者是由团队合作完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2016年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申报工作待省教育厅正式发文后另行通知,相关工作请暂参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12)文件(附件1)要求整理有关材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优”培育推荐工作,精心准备,争取奖项。

三、评选方法与程序

1.本次评选通过教务处毕业论文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

2.教务处根据各院系通过平台提交的论文数,按前述评选比例设定限额。

3.各学院在答辩工作结束后,参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附件2)积极组织院内评优工作,经学院审批后,于2016527日前由教务秘书通过平台提交参评材料。

4.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平台内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对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评审。

5.教务处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审批后,公布评选结果。

6.联系人:辛宪军、邓海威;邮箱:sjk8215@163.com;电话:025-83758215本通知未尽事宜,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教务处

                  2016519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