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张佳欣发布时间:2016-10-25浏览次数:666

                                      

各院(部):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彰显办学特色,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师院教〔201614)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重点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础与条件

1.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专业社会认可度高,主要是高考第一志愿符合率、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位居本校前列的专业。

3.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4.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较高水平的教学团队。

5.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二、申报范围与限额

1.申报范围

我校现有的20个自主招生专业均可申报校级重点专业(附件1)。

2.申报限额

各院(部)至少申报1个专业参加校级重点专业评选。

三、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一)提交方式

1.电子材料

请各院(部)下载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申报表》(附件2),登录我校综合管理平台(http://jwgl.jsie.edu.cn/)→“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将材料上传至“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申报材料”栏目,系统显示“添加成功”即可。

2.纸质材料

请各院(部)完成网络平台报送后,将《申报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交至教学研究与评估科(教学楼205)。

(二)申报时间

电子与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均为20161120日前。联系人:宋雅、赵倩,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83758143

四、重点专业建设管理

1.学校将根据各院(部)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建设,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经费划拨与审核、年度报告审核、中期检查与验收组织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专业,将取消重点专业称号及其建设经费,并取消专业所在学院下一轮重点专业的申报资格。

2. 各院(部)是重点专业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制定本院(部)的重点专业建设规划,聘任重点专业建设负责人,落实本学院重点专业建设与管理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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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