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邓海威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715
各学院: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8届毕业生即将进入实习阶段。为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形式 师范类专业以有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集中实习工作由各学院和学校共同安排。其中,文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等集中实习人数所占比例不低于80%;其他学院不低于50%;非集中实习的学生以分散实习方式完成实习工作,分散实习是根据学生就业等需要,经学生本人申请,实习单位来函确认接收,可同意学生到该单位进行实习,或将学生在该实习单位的试用期视作为其实习期。 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由各学院安排,鼓励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 二、实习步骤及时间安排 2018届毕业生实习分为实习筹备阶段、校外实习阶段、实习总结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见表1:  三、实习工作及要求 1.实习筹备阶段 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学院实习工作要求,制定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为专任教师,职称为讲师及以上),做好实习动员工作,了解学生实习意向。鼓励各学院自行联系学生集中实习单位,需要学校协助安排集中实习单位的,应及时将实习意向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各学院应落实学生实习单位安排情况,结合专业特色和实习单位实际做好实习前的辅导工作。 2.校外实习阶段 在校外实习阶段,指导教师应深入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过程管理及学生实习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安全和实习效果。各学院应加强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好过程性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及其他参与实习工作的人员应及时填写相应实习工作手册,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实习平台。 3.实习总结阶段 各学院应尽快收齐相关实习手册、进行实习经费结算和成绩评定,分专业进行实习成果汇报与总结,并形成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应在如实反映实习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做到图文并茂、亮点突出、特色鲜明,认真反思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习意向汇总 请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实习(实训)意向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集中实习学生等相关数据信息,一经录入实习管理系统确定,不能更改。联系人:邓海威、王蕾;邮箱:sjk@jssnu.edu.cn;电话:025-83758215。 附件: 附件1: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实习(实训)意向汇总表.xls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 务 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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