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705

各院(部)、部门: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提升项目水平,现启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学生参加课题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安排

1. 院(部)评审

中期检查由各院(部)组织本院(部)专家进行检查、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抽查,学校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终止经费资助。


2. 提交材料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

3)读书报告2篇。要求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与所学专业课程相关,文科(含艺术)3000字左右、理工科1500字左右。

其中,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表(加盖学院公章);中期检查表和读书报告由学生个人提交至校大创平台,读书报告以附件形式打包上传。

3. 时间安排

120171030日前

各项目主持人须认真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撰写读书报告,在系统内提交,院(部)完成审核。

22017118日前

各院(部)审核汇总材料后,将签字盖章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人:邓海威、王蕾,邮箱:sjk8215@163.com,电话:025-83758215

四、经费报销 

1. 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经费报销。项目经费主要使用方向为调研差旅费(火车票、汽车票等,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且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往返),印刷费(打印复印费、问卷制作费等,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资料费(提供书籍目录及价格,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其他(如发表论文版面费,申请专利费,实验材料费等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餐费不得报销。

2. 报销需提供财务认可的正规发票,抬头需注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税号为12320000466006877R在财务处结算中心(教科研楼701室)领取报销单据粘贴单 报销审批单,按照要求将经费发票粘贴好,由经手人、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草场门校区教学楼126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领导签字(审核及签字时间为每周周一、周二、周四)。

3. 凭报销单据和经费使用簿,赴财务处结算中心办理报销手续。经费使用簿仅由财务处人员填写,项目负责人不需填写。

4. 因报销流程环节较多,建议每个项目负责人将经费集中,报销2-3次。财务处不能报销时间为每月5号、12号、20以及每周三、周五下午,其他时间均可报销。

5. 经费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1.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学校大创系统中提交并审核通过以后,还需按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的相关要求下载填写江苏省高校大学生大创项目中期报告并提交,否则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2. 请各项目指导教师及时督促并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请各院(部)认真做好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其项目顺利通过中期检查。

 

 

附件:

1.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一览表

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3.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71024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