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毕业生实习实训质量,鼓励和表彰在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毕业实习的2014级普本、2016级师范类专转本学生和我校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参加指导实习教师人数的20%评出,优秀实习生按各学院参加实习学生总数的10%评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遵守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2.对实习工作认真负责,指导意识强,有完整的实习实训方案。实习效果好,所带的实习学生受到实习基地的好评。 3.能够出色完成实习任务,精心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受到实习生的一致好评。 4.在本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做出了成绩。 (二)优秀实习生 1.能自觉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实习成绩优秀。 3.谦虚谨慎,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4.按实习计划圆满完成实习工作,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四、评选方法与申报流程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提名,广泛征求实习生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评选出本学院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 (二)优秀实习生:以实习班级评议为基础,广泛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评选出本学院优秀实习生候选人。 (三)材料提交:学院通过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打包提交《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1)、《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优秀实习生申请表》(附件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同时将加盖院(部)公章纸质版汇总表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各学院在提交评优材料时需同时提交学院实习总结和实习简报。 五、奖励 凡被评选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时间 本学年第一学期评选时间为 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0日;第二学期评选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 5月8日。 联系人:邓海威,王蕾 电话:025-83758215
附件: 1.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2. 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3. 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4.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表 (相关附件可登录综合管理平台-教务信息-常用下载-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常用表格下载)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务处 2017年12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