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师教字〔2021〕3 号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启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科研、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决定启动2021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两个类别。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鼓励各学院与企业合作,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设立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我校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即2017级普本及2019级转本学生不能参与申报),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实践创新意识、专业基础素养并且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时间完成项目计划。以团队形式申报的,成员必须搭配合理、分工明确。
2.每名学生只能负责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在研或终止的大创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新的项目。省级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
4.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本校相关学科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应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指导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
5.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三、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如下:
1.基础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普通中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6.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7.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8.社会调查项目;
9.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已申报过的往届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是,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四、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响应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号召,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与审核通过综合信息平台-教务管理-实践教学-大创项目管理模块进入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
1.项目申报材料提交
时间: 即日起至3月26日
内容及要求:申报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主持人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在线填报时,须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项目申报书PDF格式电子版。项目指导教师应及时在线审核项目申报书,并在学院评审阶段开始前提交审核结果。
2.学院评审
时间: 3月29 至4月2日
内容及要求: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初审,遴选并推荐优质项目参加校级评审。
3.学校评审
时间: 4月5日至4月16日
内容及要求: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管理系统在线评定入选项目,并通过线下答辩方式确定入选项目级别。各入选项目主持人需准备相关答辩材料参与立项答辩,具体汇报内容、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立项项目公示
时间: 4月18日至4月24日
内容及要求:公示期内,学校将在综合信息平台公示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4月24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5.省级项目申报材料提交
时间: 4月25至5月8日
内容及要求:拟推省级项目的主持人在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六、有关说明
1.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学校将从校级立项项目中遴选出优秀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学校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立项项目须接受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其项目资助自动中止。
3.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情况将记入个人业绩档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计算工作量、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认定和参考。
4.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联系邮箱:sjk@jssnu.edu.com,联系电话:025-56226209。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