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佳欣发布时间:2022-05-10浏览次数:632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新增专业申报工作部署,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1. 新增专业需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专业群建设实际,有利于凸显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避免同一区域(领域)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

2. 新增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与专业支撑,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并有发展空间。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四新”建设,增设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3. 新增专业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依据,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师资水平等进行申报。

4. 新增专业需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研究,要有明确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提供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它必需的支撑文件。

二、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1. 材料提交:613日前

请各学院根据调研情况,按照要求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

2. 专家评审:6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遴选确定上报的新增专业。

3. 材料上报:7月中旬

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将专业申报材料上报教育部。

三、材料提交方式

1. 请各申报专业负责人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栏目,系统显示“添加成功”即可。

2. 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五份,6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石湫校区敬业楼302室)。联系人:宋雅、顾月、张佳欣,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56226208、025-56226201。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510

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