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课程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首席教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江苏二师教〔2021〕5号),现决定开展我校第一批“课程首席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行课程
第一批试行“课程首席教师制”的课程为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通识通修平台和教师教育平台中部分跨专业开设课程(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课程建设,具有改革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担任该课程教学任务五年以上的在职教师。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相关课程可适当放宽条件。
3. 有较好的课程资源积累,教学效果好,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价中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三、工作职责
1. 组织制订全校范围内该课程建设规划,组织任课教师商定相关专业该课程的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和实施意见。
2. 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大纲,保持课程的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和完备性。
3. 及时了解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实时更新教学内容。
4. 推荐、选用教材及参考书,或组织开发实用性强的校本教材。组织开展教案、课件、题库、教学案例、微课等教学资源的建设,组建课程教学资源库。
5. 对课程的备、教、辅、改、考、训、研等教学各环节进行监控、指导和调节。组织本课程团队进行集体备课、示范教学、听课评课,开展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申报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四、申报流程
1. 请申报人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首席教师”申报表》(详见附件2),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资讯中心” →“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课程首席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系统申报。
2. 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敬业楼302室)。
3.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
4. 联系人:宋雅、顾月,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56226208。
五、其他
1. 课程首席教师与学校签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首席教师”聘任协议书》,聘期为3年。
2. 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质评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于每学年结束时对课程首席教师进行考核。
3. 学校对立项的课程提供课程建设经费,课程首席教师任职期间考核合格可享受工作津贴,优先推荐申报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在国内外考察进修、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附件:1. “课程首席教师制”第一批试行课程一览表
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首席教师”申报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