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切实发挥课程全方位育人功能,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1版普通本科和专转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全部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实践课程(包含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实习、见习、研习和毕业论文等)。
二、修订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充分贯彻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到课程内容、课程目标、毕业要求相契合。教学大纲的制定要注重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组合及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避免课程设置的重复和遗漏。
2.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有课程要明确育人目标,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实现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教学与育人的高度融合。
3.课程教学大纲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的建设导向,课程目标要坚持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阶思维,教学内容要体现前沿性、时代性,教学方法要具有先进性与互动性。
4.聚焦课程目标达成度提升,注重教育数字化赋能的教学模式创新,积极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项目式、研讨式、案例式、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鼓励广泛应用新型教学平台和教学终端,增强师生互动,在互动与讨论中激励学生主动参与、自我反思和团队合作学习,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5.根据课程性质与学科特点,建立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评价体系。鼓励设置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合理分配成绩比例,加强过程性考核评价,注意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相匹配,并将评价结果分析用于课程教学改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质量保障机制。
6.实践和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基本指导思想,结合课程实际,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元素,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等要求。实验类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包括各级重点实验室在内的现有实验设备条件,设置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7.科学选用教材,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优先选用近三年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对已有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将能反映学科专业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形成补充教材或参考文献,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丰富资料;实验教材须配套齐全,满足教学的需要。
三、修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成立课程教学大纲修订领导小组,广泛动员、充分调研、认真研讨,每门课程均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同专业不同课程内容之间的整合,避免疏漏或重复。
2.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数等课程信息必须与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
3.全校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需按专业教学需求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开课单位需向用课单位征求相关意见与建议,课程教学大纲应按授课对象和教学内容的不同分别撰写。
4. 课程代码、名称、学分学时相同,但授课专业和对象不同的课程,须分别撰写教学大纲,并列明适用专业;课程代码、名称相同,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须分别撰写教学大纲。
5. 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内容应参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详见附件)编写,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各类专业认证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各自单位课程教学大纲格式的一致性。
6. 课程教学大纲须做到文字简明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须规范使用;大纲中制定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的落款须有手写签字(电子签名)。
7. 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组织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课程主讲教师进行修订或撰写,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依次审核,分管教学院长依次审定,校内外同行专家审议论证,学校教学督导检查。
8. 各教学单位须将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咨询、审议等相关资料文件整理存档。
四、时间安排
1. 编写阶段:7月3日——8月15日
各教学单位成立课程教学大纲修订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动员,教师编写优秀教学大纲写作示例,并进行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和编写工作。
2. 论证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初稿完成后,各教学单位须组织教师进行研讨与修改,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依次审核,分管教学院长审定,校内外同行专家审议论证。
3. 定稿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各教学单位课程教学大纲最终定稿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相关督导进行抽样检查。
五、材料提交
1.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本单位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全校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大纲由课程承担单位统一提交。
2. 电子材料提交至“综合信息平台”→“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材料”。纸质签字版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暂不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宋雅、张佳欣,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56226208、025-56226201。
附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