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转专业实施办法》)(江苏二师教〔2024〕2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学校统一组织,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花书贵
成 员:仇方道 顾晔峰 刘姝 司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四、工作安排
(一)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
各学院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2025年相关专业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2),并结合专业教学资源配置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转专业计划、接受条件、考核方案等。各学院填写《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科目一览表》(附件3),并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文档同时上传综合信息平台。
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教务处于2025年1月5日前公布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课程一览表,各二级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报名与审核
1. 2025年2月24日至3月7日各学院在综合信息平台设置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
2.2025年3月12日至3月26日,学生登录综合信息平台提交转专业报名申请。
3.2025年3月27日至4月11日,转出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公示的转专业报名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4.2025年4月25日前,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综合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公示中有异议的学生请于4月2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5.适用《转专业实施办法》第六条“(二)个体申请”中第1、3、4转专业的情况,原则上申请转入的专业应为学校指定的专业(附件4)。
(三)考试组织
1.2025年5月5日至16日公布转专业考场安排、学生准考证打印,请及时关注综合信息平台通知。
2.2025年5月24日组织转专业笔试,5月28日组织转专业面试。
(四)录取公布
1.转专业考核总成绩(百分制)由学生截至转专业时大学阶段(一年级为第一学期、二年级为前三学期、三年级为前五学期)已修课程结业考核平均成绩(占40%)和转专业考核成绩(占60%)两项构成。
2.2025年6月6日前,学院根据接收专业转专业考核总成绩排名、专业接收计划等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5),并报教务处教务科。
3.6月9日至6月20日,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教务处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学籍异动
转专业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异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特别提醒
1.学生要对申请转入的专业确实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相关专长,并参照相关专业接受条件再作决定。如有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二级学院咨询电话见附件6。
2.学生要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要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有详细了解,对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进度以及学习年限是否可能延长等重要事项了解清楚之后,再做出理性的抉择。
3.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校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全年的专业学费。同时,学生补修转入专业的课程时,须按转入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缴纳学分学费。
4.依据文件规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转专业结果经学校正式公布后,不得退转或更改。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电话:56226202。
教务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