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四新”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跨学科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可结合社会需求确定,但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2. 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能结合学科研究前沿和综合优势,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需求,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3. 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4. 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齐全。每个微专业原则上开设5—7 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1—3 学分。
5. 具有开设微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有较完善的管理团队和制度。
6. 鼓励各学院(部)依托自身资源,根据学术前沿、产业需求、学科发展和行业人才需求,规划建设微专业;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开设微专业。
二、申报材料及立项程序
1. 各学院(部)认真研判、科学谋划,确定微专业负责人和团队,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4),对拟开设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
2. 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yk8143@163.com;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博2-205室)。书面和电子材料提交前,须经学院(部)教学副院长组织审核(教学副院长暂缺的学院请学院院长组织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研究通过后立项实施。
三、其他说明
1. 教务处是微专业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微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学院(部)是微专业建设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 学校为立项建设的微专业项目提供建设经费,微专业课程授课课时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3. 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不定期组织开展微专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建设成效突出的微专业,优先支持新专业申报。
4. 联系人:宋雅、顾月,联系电话:025-56226208,邮箱:jyk8143@163.com。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文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