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新学期即将开始(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请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1.认真检查本学院(部)、本部门教学任务的下达、学生名册和课表的发放等方面的落实准备情况以及师生的到位情况。
2.各学院(部)核查教务系统中的课表是否准确无误完成录入。
3.各学院(部)务必将本学期的课表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
4.各学院(部)、各开课单位通知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严格按照校历、课表开展教学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做好教学文件的准备,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进度表等。
5.提醒使用多媒体教学的任课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熟悉多媒体设备和相关教学软件。
6.严格执行有关调停课管理规定。新学期开学后,所有教师按排定的课表进行授课,确保上好第一周课。开学第一周原则上不接受调停课。
二、成绩录入和认定核查工作
为了做好新学期学生补缓考工作,请各学院(部)、各开课单位核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录入和认定工作完成情况。
三、开学检查
1.开学第一周尤其是开学第一天校领导、督导组巡查教学情况。
2.开学第一、二周,各学院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相关材料的复查及归档,包括:考试试卷、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核表、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成绩统计及试卷分析表等。
3.学校对院部自查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具体工作安排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另行通知。
四、补缓考安排
1.补、缓考时间:2月17日—3月2日。
2.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3月7日。
公共课补缓考工作由教务处协调各公共课开课单位组织,专业课补缓考由各开课单位自行组织。
五、实践教学
做好实验室设备及实验环境维护,排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实验、实训所需教学仪器完好、实验耗材到位,保障校内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正常开展;做好本学期毕业生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校外实习安排有序推进,按时报送实习计划。
请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并将“教学准备工作检查表”(见附件)于2月17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