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科研、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决定启动2025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和类型
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三个类型。具体如下:
1. 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报告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学生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角色。
3. 创业实践项目。主要支持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主要利用创新技术成果,研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对未足额申报或如期结项数较低的学院,将调减其下年度立项推荐名额。
2.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或两年(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项目申请人可在项目申报阶段自行选择研究期限。立项后,一年期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延期一次,两年期项目不可申请延期。
3.项目申报人为我校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团队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即2021级普本及2023级转本学生不能参与申报,2022级普本及2024级转本学生只能申报一年期项目。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跨学院学生团队申报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负责过程管理。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实践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基础素养并且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时间完成项目计划。以团队形式申报的,成员必须搭配合理、分工明确。
4.每名学生只能同时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5.项目在研或被终止的大创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新的项目。省级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
6.每个申报项目需有一到两名指导教师,其中至少有本校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指导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
三、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如下:
1.基础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普通中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6.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7.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8.社会调查项目;
9.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有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的可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已申报过的往届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四、结项要求
项目结题需取得预期项目成果,如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授权、获奖或表彰等。校级重点项目结题原则上需要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以大创研究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表彰等,校级一般项目论文及调查报告等不要求发表,毕业论文不可用做项目结题材料。
五、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响应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号召,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六、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与审核通过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
1.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及指导教师审核阶段
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
内容及要求:申报个人或团队项目主持人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在线填报时,须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申报书提交后,项目负责人应关注系统内相关审核结果、操作通知与提示。指导教师应及时在管理系统内在线审核项目申报书并提交审核结果。预期工作量较小、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锻炼效果较差的项目应予以终止,对需要修改的项目,应及时退回并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在截止时间内通过指导教师审核的项目方可进入学院评审阶段。
2.学院评审并公示阶段
时间:3月21日至4月6日
内容及要求: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在学校规定的限额内,确立校级一般项目并择优推荐参与校级重点项目评审。学院审核结果应在学院内对全体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后方可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3.学校评审及公示阶段
时间:4月7日至4月29日
内容及要求: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重点项目并择优推荐参与省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审核结果公示期为4月25日至4月29日。
4.省级项目申报材料提交
时间:4月30日至5月7日
内容及要求:参与省大创项目立项申报的主持人在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七、有关说明
1.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学校立项公示后,立项项目须在管理系统内提交项目认定书,并在规定的研究期限内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校级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由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校级重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由学校组织实施。未按时提交认定书、未如期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自动中止,学校将同步中止其项目资助。
2.学校对申报限额内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在满足质量要求且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前提下,二级学院资助项目或项目团队自筹经费项目可立项为校级一般项目,二级学院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不占限额。
3.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情况将记入个人业绩档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计算工作量、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认定和参考。
4. 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联系邮箱:sjk@jssnu.edu.cn,联系电话:025-56226209。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参考).docx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务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