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1版
人才培养方案技术性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课程体系,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技术性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修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要求,同时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方案调整须保证原方案总学分、通识通修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不变,实践教学占比不降低,同时注意前后年级的连续性。
二、调整内容
1. 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科专业知识与能力平台、教师教育平台相关课程,需要变更授课学期等调整内容。教育专题模块中《教育法规》《教育名著选读》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为自设课程,如师范生专业技能类课程等。
2. 打破专业选修模块按“模块”进行选课的限制,根据学科特色、专业定位和服务面向,在保证专业选修模块选修总学分不变的基础上,可增设专业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课程选择。
3. 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因“持续改进”需要调整完善的内容,包括已提出变更申请做出修改的内容,以及其他运行中发现存在不足的内容,特别是运行中发现构建学生的专业核心知识体系欠缺的课程。
三、工作要求和流程
1. 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专业建设的主体作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教育理念更新、学生升学就业需求等因素,完成方案调整工作。
2. 各学院(部)成立方案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参加。
3.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好方案调整的修编、论证工作,并注意保存过程材料,作为各种认证、评估工作的支撑。
4. 各学院(部)提交调整后的方案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审议、答辩。
5. 各学院(部)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方案调整版再次修订后定稿,同时组织开课教师完成相应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
6. 本次调整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24级开始执行,2022级、2023级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若不同年级课程有差异,请分别提交各年级课程列表。
四、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各专业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列表的电子版打包提交至教研科邮箱jyk8143@163.com。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执笔人、审核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联系人:宋雅、顾月,联系电话:025-56226208。
五、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3日—4月30日 | 方案调整调研论证 |
5月1日—5月17日 | 方案修编 |
5月18日—5月23日 | 专家论证、修改完善 |
5月24日 | 方案提交教务处汇总 |
5月25日—6月9日 | 教务处组织审议、答辩 |
6月10日—6月20日 | 方案再修改、定稿 |
6月21日 | 方案定稿提交教务处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
21.关于开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技术性调整的通知042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