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2025年南京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鼓楼区教育局《2025年南京市鼓楼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我校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提交申请信息。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我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南京市教育局认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认定。
各二级学院只能受理我校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202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二、认定基本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30日17: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6月23日17:00。江苏省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从6月起,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5月20日5至22日,各学院自行在此时间段内安排并通知到相关学生;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6月下旬。
(三)体检安排
根据教育局规定,我校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体检医院为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马路街1号东门南楼002栋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5月9日上午(具体日期以可预约日期为准)。(预约方法及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3: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幼小初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体检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地址:建邺区月安街18号一号楼二楼,从门诊楼进入),体检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21日上午(具体日期以可预约日期为准)。(预约方法及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4: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高中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应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型进行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系统无法验证的需提交纸质证书。
申请人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三)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学号。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且只能在一地申请。
(二)请提醒学生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学生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对普通话有二级甲等要求的语文、幼儿园学科目前未达到二级甲等的学生本次不要申报,如有学生本次申报了,请学院千万不要审核,否则将影响学生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教师资格认定涉及体检,须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方可认定。2025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过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免予重复检查(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含有体检合格结论的新教师入职体检报告复印件)。
(六)各学院确定学生为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即可进行审核,为减少申请表错误后期修改的问题,请学生下载打印申请表带去现场确认。
(七)师范生因个人原因不在学校参加认定的,须按要求填写《放弃在学校认定承诺书》(附件1)。
(八)师范生确因个人原因,本人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其他人员参加认定,须按要求填写《现场认定个人委托书》(附件2)。
附件:
1.放弃在学校认定承诺书(学生手写签字,在外地可扫描).docx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